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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除上述修改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特此公告。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6日 证券代码:600760证券简称:中航沈飞公告编号:2024-007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该日常关联交易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告所涉关联交易为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公平、合理的市场价格和条件进行交易;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市场价格和条件,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及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人产生依赖,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公平、合理的市场价格和条件进行交易;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持续、良性发展,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金额,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2月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航沈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全部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事项回避表决。 (二)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23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在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内。 (三)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航空工业集团”) 1.航空工业集团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谭瑞松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19号楼 注册资本:人民币6,4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5732K 经营范围: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军用航空器及发动机、制导武器、军用燃气轮机、武器装备配套系统与产品的研究、设计、研制、试验、生产、销售、维修、保障及服务等业务;金融、租赁、通用航空服务、交通运输、医疗、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房地产开发等产业的投资与管理;民用航空器及发动机、机载设备与系统、燃气轮机、汽车和摩托车及发动机(含零部件)、制冷设备、电子产品、环保设备、新能源设备的设计、研制、开发、试验、生产、销售、维修服务;设备租赁;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与以上业务相关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船舶的技术开发、销售;工程装备技术开发;新能源产品的技术开发。(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航空工业集团直接持有公司65.84%的股权,通过下属公司间接持有公司3.11%的股权,合计持有公司68.95%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航空工业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航空工业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均依法存续,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处于良好状态,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二)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航财务公司”) 1.中航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春华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乙10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395,138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4756T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 中航财务公司与公司同受航空工业集团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航财务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航财务公司依法存续,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处于良好状态,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协议 1.2023年12月,公司与航空工业集团续签《商品供应框架协议》,主要交易内容为:航空工业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向公司及其下属企业销售:机器设备,以及原材料、零部件、成品及半成品等航空相关产品;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向航空工业集团及其下属单位销售:军用航空产品、民用航空产品、机械电子设备、工装模具及材料等相关产品。 2.2023年12月,公司与航空工业集团续签《综合服务框架协议》,主要交易内容为:航空工业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向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包括存款服务、结算服务、综合授信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技术服务、加工服务、设备维修、租赁服务、劳务、运输、供水、供电、供气等生产保障服务;保卫消防、文化宣传、医疗、职工培训、会议服务、物业管理等后勤保障服务;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向航空工业集团及其下属单位提供:航空产品试制、加工、维修服务;技术服务、租赁服务、仓储服务及其他生产保障服务。 3.2023年12月,公司与中航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主要交易内容为:公司及子公司在中航财务公司开立账户;中航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承兑及非融资性保函服务、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根据上述协议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各方同意各项交易的定价按以下标准及顺序确定: 1.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直接适用该价格。 2.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以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以关联方与独立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目的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确定的,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发挥公司及相关关联方的技术优势,有利于公司及相关关联方现有生产设施的充分利用,使生产资源得到优化配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的实施,可以有效提高公司及相关关联方的生产经营效率。 (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关联方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本次关联交易将按照客观实际、公平公允的原则,严格履行相关法律程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6日 证券代码:600760证券简称:中航沈飞公告编号:2024-008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2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2月29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陵北街1号办公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2月29日 至2024年2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2、3、4、5、6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7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分别刊登在2024年2月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金城集团有限公司、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2月2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出席会议资格。 (二)登记方式:现场办理或将登记手续要件传真至公司办理。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方式。 (三)登记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陵北街1号沈飞宾馆 (四)登记手续: 1、拟出席会议的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拟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上述登记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本次会议现场会议预计半天。 (三)已办理会议登记的参会股东(或股东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并提前30分钟到会场办理手续。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耿春明侯晓飞 电话:024-86598850、86598851 传真:024-86598852 特此公告。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2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760证券简称:中航沈飞公告编号:2024-004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月3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2月5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通讯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公司董事长纪瑞东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航沈飞公司章程〉的议案》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编号:2024-006)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航沈飞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草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中航沈飞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控股股东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纪瑞东、邢一新、李建、陈顺洪、张虹秋、刘志敏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后附),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进行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中航沈飞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朱秀梅、王敏、杨志明、毛群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后附),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进行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中航沈飞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年薪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中航沈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编号:2024-007)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纪瑞东、邢一新、李建、陈顺洪、张虹秋、刘志敏回避表决,公司4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对本议案内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中航沈飞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24-008)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6日 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纪瑞东先生,出生于1968年3月,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民机管理部副部长、副总工程师兼军机项目管理办公室主任、副总经济师兼财务部常务副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党委副书记,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航空工业机载系统总经理、董事、党委副书记,江西 邢一新先生,出生于1971年10月,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兼党委书记、副总工程师兼军机项目管理办公室主任、项目管理部部长兼党总支书记、副总经理,党委常委,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李建先生,出生于1980年9月,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历任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管理处处长、财务管理部副部长,中航沈飞民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沈阳沈飞国际商用飞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证券事务部部长兼党总支书记,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证券事务部部长兼党总支书记。现任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陈顺洪先生,出生于1966年9月,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硕士学位,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制造工程部部长、总工艺师、副总工程师、科学技术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副总经理。现任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事工作三办成员。 张虹秋先生,出生于1969年2月,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硕士学位,研究员。历任中国飞行试验研究院试飞副总师,试飞总师,科技部副部长、部长,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大项目管理部试飞办公室副主任,质量安全管理部试飞办公室副主任,防务综合部试飞办公室主任。现任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防务科研部试飞办公室主任。 刘志敏先生,出生于1965年9月,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研究员。历任航空工业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总体气动部副部长、部长,航空工业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副总设计师、副所长。现任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航空工业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所长、党委副书记。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朱秀梅女士,出生于1975年4月,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吉林大学商学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后、博士生导师,具备独立董事资格。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吉林省科技厅和工信厅项目评审专家,《管理世界》和《南开管理评论》等权威期刊外审专家。现任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吉林大学商学与管理学院技术经济系主任。 王敏女士,出生于1963年1月,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具备独立董事资格。历任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研究室主任、责任高工,副总冶金师、公司首席专家,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研究员。现任营口 杨志明先生,出生于1964年7月,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资产评估师,具备独立董事资格。现任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中和明讯数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北京中和明智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北京中和惠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北京中和网汇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北京中和安然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北京中和金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毛群女士,出生于1965年9月,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具备独立董事资格。历任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科员,北京市资产评估管理中心主任科员,北京资产评估协会部门主任,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部门主任、秘书长助理。现任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 证券代码:600760证券简称:中航沈飞公告编号:2024-005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月3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2月5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通讯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监事会主席宋水云主持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航沈飞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控股股东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同意提名宋水云、肖治垣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进行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中航沈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2月6日 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宋水云先生,出生于1964年12月,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团委书记、科技处处长、飞机制造总厂副厂长、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党委书记、总经理、董事长,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党校副校长、常务副校长,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培训中心主任、党总支书记,中航大学教务长、党总支书记。现任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事工作三办主任。 肖治垣先生,出生于1966年6月,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编审。历任航空工业发展中心副主任,中航传媒集团总经理,中国航空报社社长,航空工业经济院副院长、分党组成员。现任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事工作三办成员。